年终奖该怎么发?为何同样2万元有人需多交千元个税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8-02-02 浏览

  年终奖的发放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又多又巧”。虽然年终奖有着单独计税的优惠,可以把年终奖除以12,作为一个单月的工薪收入来按对应的分档税率计税,但老板和财务部门要是“用不好”政策真的会让您多交冤枉钱。

  钱粮君先给您举个栗子吧。

  郑先生和胡女士都是月薪5000元,年底两人也都得到了2万元的年终奖。

  郑先生的单位决定分拆发放,将2万元分成1.8万元“年终奖”和2000元“考勤奖”。那么考勤奖2000元加工资5000元将达到7000元,减去3500元免征额,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应纳个税245元;1.8万元作为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这部分个税额应为540元。郑先生当月个税总数为245元+540元=785元。

  胡女士的单位则将2万元全部作为年终奖发放。这样,胡女士当月5000元工资应纳个税为45元;2万元年终奖适用10%的税率,应纳个税为1895元。胡女士当月个税总额为1940元。最终反而是胡女士因为没有分拆发放而纳税多了1155元。

  有点犯晕?看下这张表就明白了。

  说明: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郑先生的2万元年终奖拆分后,对应的税率只有3%,属于合理避税;而胡女士的2万元年终奖不拆分,对应的税率变成了10%。2000元的小调整,带来10%和3%的大落差,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临界点”效应。

  最夸张的情况下,年终奖多发1元,个税能相差上千甚至数万元。

  不信?财税专家们早已做过精确测算:

  7档税率使得每当多一元税率升一档后,就会出现一个临界点,共有6个临界点实际存在,即18000元、54000元、108000元、420000元、660000元和960000元。

  

  特别是随着年终奖总额的提高,计税基数的扩大,超越临界点后需要多缴的税可就不是一千多块钱的事了。例如54001元年终奖要缴纳个税10245.2元,54000元年终奖只要缴纳个税5295元就成了。最多时,个人会因超越临界点多纳税8万元以上。因此年终奖必要时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土豪公司的老板再大方,年终奖发放额也不要任性随意。

  除了发放金额必须精打细算,年终奖一次发还是分着发也费思量。

  很多小伙伴都以为,年终奖金额不小,对应的个税比较重,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分拆发放更合算。但事实并非如此。

  海淀地税局税政一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无论分成几次发放年终奖,在一个年度内,都只有一次发放的年终奖允许采用单独计税优惠,绩效奖、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再按规定缴个税。因此,将一些常规奖金合并到年终奖里,充分享受“除以12”的单独计税优惠,是比较常见的合理避税手段。

  钱粮君再次为大家敲黑板,上栗子。

  周宏1月、2月各获得年终奖10000元,其1月、2月工资收入也均为5000元。

  由于只能选择一个月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的算法,其1月应纳个税是10000×3%+45=345元,其2月应纳个税为(10000+5000-3500)×25%-1005=1870元。在这个案例中,周宏的单位将年终奖分两次发放,两个月的个税总额是2215元。

  但如果一次发放2万元,他1月份的年终奖加月薪,应纳税款是1940元;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5000-3500)×3%=45元。这样,1月、2月工资和奖金的个税总额是1985元。可见,年终奖分两次发放,他的个税反而要比一次发放多出230元。

  一位多年从事财务工作的精算师告诉钱粮君,大部分情况下,一次性发放年终奖的确更划算,但某些员工的年终奖因为税率累进的临界点问题,灵活拆分发放更合适。

  “即便是同一个公司,同一个部门,因为年终奖金额有差异,月薪水平也有差异,可能有的员工一次发放年终奖合适,有的就是两次甚至多次发放合适。”他表示,单位人力和财务人员要具体情况具体测算,尽量为每个职工选择最佳方案。但不管怎样,得让年终奖尽量多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所以即便拆分发放,也是年终奖先发一笔“大头”,零头部分再延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