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收入没了导游职业路在何方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日期:2017-12-28 浏览

  新《旅游法》的出台,不仅让旅行社的生意受到了影响,许多导游也感觉“很受伤”。11月5日,记者采访获悉,最近越来越多导游开始考虑转行。针对这种现象,有专家表示,“阵痛”在旅游行业朝更规范方向“升级”的过程中难免,导游和旅行社都应该积极调整,回归“服务”本身。

  团费虽涨 导游还是因赚钱少离开

  “最近陆续有导游打电话说不做了,让我以后不要联系他们。”11月5日,江西省虹桥国际旅行社国内部经理陶文娇告诉记者,离开的导游中,不乏因为能力出色在圈内颇有名气的,这让她感觉很遗憾。

  在导游小周看来,这与新的旅游法关系密切。“做导游本身就很辛苦,常年不着家,没有五险一金,带一个团出去,吃住都比游客差,还要看游客的脸色,即使是职责以外的问题也要帮他们解决。如果单纯只靠带团的费用,的确有很多人会不想做了,现在有些同行转去做酒店,或者考公务员。”

  记者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虽然现在导游的带团费已经较以前翻倍,但导游普遍还是觉得赚得少了。对此,小周坦言,即使团费上涨,赚的还是比以前少。以做省内“地接”为例,以前每天是50-100元不等,现在已经开到200-300元。“但还是和回扣没得比。以前带团时如果遇到出手阔绰的游客,一人的回扣就抵得上好几天的带团费了。”据悉,新旅游法出台前,旅游旺季导游月入上万元很正常。“现在就算300元一天,一个月一天不休息也达不到那个水平。”

  如今,还有一个现象令导游们无奈:一些游客到了旅游地会主动向导游要求推荐好的购物去处,可是新《旅游法》要求导游不能推荐购物,“什么都不能说,可这样游客对我们也不满意。”一个刚从福建带团回来的导游诉苦。

  转变观念 回归服务本身才是出路

  “打游击”的导游不愿干了,一些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导游也在陆续离开,许多旅行社尤其是中小旅行社多靠一些刚毕业的学生或上岗不久的新导游在支撑。新《旅游法》下,导游的路在何方?真的只有一走了之吗?

  “目前看来,新《旅游法》对导游的积极性的确有所影响,但这是暂时的,只有将新旅游法严格执行下去,才能倒逼旅游行业‘洗牌’。现在的‘阵痛’ 是让旅游行业朝更规范方向升级,从根本上扭转以前畸形的旅游环境所必须经受的。”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副教授曹国新说,新《旅游法》出台前,一些旅行社老板甚至向旅游专业老师表示“他们就想要能让游客开心花钱的学生”。

  “这违背了导游的服务本质,导游回归服务本质才是出路。”曹国新还建议,旅行社也要转变观念,打造精品团队,提供真正优质的旅游服务,游客自然愿意买账。“如果能给真正高品质的好导游相应待遇,让导游做好导游服务就能赚到钱,相信一些离开的导游也会回来。”

  事实上,打造精品导游人才也是我省着手努力的方向。去年,省旅游局与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两所高校合作开办江西省金牌讲解班,在大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朝“金牌导游”方向培养。明年上半年,首批57名“金牌导游”就将走上导游岗位。今年,两所高校又招收了60余名优秀学生加入“金牌讲解班”。

  此外,在我省近期出台的《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出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和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每年选拔一批“星级导游员”并对其中的“五星级导游员”给予补助。